別人要降低車噪,比亞迪卻要加大行駛聲音,這是搞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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咱們評價一輛車好壞,通常說越是靜音越是好車。勞斯萊斯就有句在廣告界被奉為聖經的文案:在時速 160km 的勞斯萊斯車內,唯一能聽到的是秒表的聲音。這也說明瞭降噪對汽車舒適性的重要性。

前段時間豐田要跟馬自達合作,看好馬自達的轉子發動機,未來要在自傢電動車型上用作增程器。因為轉子發動機相對產生的震動較小,噪音也小。眾所周知與傳統燃油汽車相比,電動車加速快,過程平順,環保零排放,以及靜音。轉子發動機作為增程器裝備到電動車上就十分有又是。

別人傢都在追求降低噪音,而最近比亞迪卻發表一則聲明,從今年 1 月 1 日起,要在旗下純電動、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上增加低速提示音。該功能在車輛時速低於 30 公裡時會自動啟動,在時速 0-20 公裡時候,聲音會隨著車速的增加而增大;當車速在 20-30 公裡的時候,聲音會隨著車速增加而降低。同時功能可通過按鍵自行開啟關閉。

這是比亞迪閑的蛋疼,沒事找事?非也。一味追求靜音未必是好事,靜音對於車內駕乘人員來說固然是好,但對車外的人或動物就不是那麼友好瞭。沒有一絲絲防備,一輛車就開過來瞭,是極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。

事實上,為瞭保護行人安全,國外早已頒佈瞭相關政策,在特定的情況下電動車必須自動發出聲音以提醒行人。比如美國國傢公路交通安全局規定,從 2019 年 9 月 1 日起,所有售賣的電動車速度低於 18.6 英裡(約時速 30 公裡)時必須自動發出聲音提醒行人。而日本規定 2018 年 3 月以後生產的油電混合車、電動車必須加裝車輛接近通報裝置。

咱們中國也不落後,此前就提倡新能源車型也要發出聲音警報確保行人安全。並在今年開始實施的政策中明確,新能源車時速低於 20 公裡時應發出聲音警報。不過跟別國不同的是,並未要求強制執行,但諸如比亞迪等國內車企也已經開始重視這項安全措施,這無疑是件好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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