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都知道,買車時交付的訂金和意向金是可退的,在客戶不需要購置車輛時 4s 店應當退還,而定金是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,是不可退的。近日,山東淄博的周先生在上汽榮威 4s 店看車,看中瞭榮威 RX5 這款車型,於是交瞭 1000 元意向金,現在周先生不買車瞭,可 4s 店遲遲不退回,原因是他從別傢店買車瞭。
據齊魯壹點報道,在去年的 12 月 18 日,周先生到淄博萬馬奔騰上汽榮威 4S 店看車,看好瞭型號為 RX5 的汽車,在銷售人員推薦下交瞭 1000 元意向金。" 交錢的時候銷售顧問說得很明確,如果不買車瞭這錢可以退還,並且給我寫瞭一張收據,上面寫明瞭意向金和金額,可現在 4S 店卻因各種理由遲遲不給我退錢。" 周先生說,因為他現在不想買瞭,想要回 1000 元的意向金。
周先生表示,當時交完意向金後,傢人已從別傢 4S 店購得此車,周先生便來到淄博萬馬奔騰上汽榮威 4S 店要求退還 1000 元意向金。" 當時銷售顧問很痛快地答應瞭我,約定三天後退還。" 可不料,到期後周先生並未成功拿到這筆意向金。" 當時他說這退錢的事在領導那卡住瞭,他自己無能為力,建議找他們領導溝通。" 隨後周先生找到瞭該店銷售經理趙先生,才知道不退錢的原因竟是因周先生沒有從本店購買,而是選擇瞭別傢。" 我當時聽到這個理由很生氣,而且他們態度非常不好。" 周先生訴苦。
24 日,當再次來到這傢榮威 4s 店時,銷售經理趙先生表示,意向金一直承諾是可以退還的,遲遲不退的原因是周先生沒有從本店購買,而是去別傢提瞭車,並且還影響到另一位顧客的流失。" 他當時告訴銷售顧問退錢的理由是因為傢中買房,要放棄買車,可我們得知他已經從另一傢店提瞭車。我們領導知道這事後很氣憤。" 趙經理說。
對於趙經理的說法,周先生表示非常不認可," 從別傢購買是傢裡的意願,而且自己也有選擇的權利 ",周先生說。
經過協商,趙經理承諾 2 月底將會為周先生退還這 1000 元意向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