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樓市新政:限價房“封閉運作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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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天津樓市新政:限價房 " 封閉運作 "】財聯社 10 月 31 日訊,天津市國土房管局近日制定出臺瞭《關於印發關於規范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有關意見的通知》,通過嚴格資格審核、明確選房順序、規范上市轉讓和加強市場監管,進一步完善本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政策。

據悉,《通知》首先嚴格購買條件的審核,將《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證明》調整為核發《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購買條件審核情況告知單》;在取得購房資格之日起至簽訂買賣合同前實行動態管理,對申請傢庭的人口、婚姻、住房情況進行復核,對於新增住房、瞞報婚姻情況申請資格等不符合條件的註銷購買資格。

為抑制投機需求,在規范上市轉讓方面采取 " 封閉運作 " 方式,即對於《通知》下發後核發銷售許可證的限價商品住房項目,購房人在購買 5 年後上市轉讓的,應轉讓給符合限價商品住房購買條件的傢庭,或由政府指定的公司回購,所售房屋繼續用於住房保障,形成鼓勵自住改善、循環流轉、政府回購的封閉運行體系,保證更多房源滿足剛性需求,使限價商品住房始終用於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傢庭的自住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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